國家知識產權局2010年頒布的《專利審查指南》規定圖形用戶界面設計不受專利保護。經過本次修改,2014年《專利審查指南》將相關條款修改為:“游戲界面以及與人機交互無關或者與實現產品功能無關的產品顯示裝置所顯示的圖案,例如,電子屏幕壁紙、開關機畫面、網站網頁的圖文排版,授予不授予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情形”。
另外,國家知識產權局還對軟甲你圖形用戶界面保護的其他相關內容進行了修改:
一、第一部分第三章第4.2節的修改
在《專利審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第4.2節第三段之后新增一段,內容如下:
“就包括圖形用戶界面的產品外觀設計而言,應當提交整體產品外觀設計視圖。圖形用戶界面為動態圖案的,申請人應當至少提交一個狀態的上述整體產品外觀設計視圖,對其余狀態可僅提交關鍵幀的視圖,所提交的視圖應當能唯一確定動態圖案中動畫的變化趨勢。”
二、第一部分第三章第4.3節的修改
在《專利審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第4.3節第三段第(6)項之后新增一項,內容如下:
“(7)對于包括圖形用戶界面的產品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必要時說明圖形用戶界面的用途、圖形用戶界面在產品中的區域、人機交互方式以及變化狀態等。”
三、第一部分第三章第7.2節的修改
刪除《專利審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第7.2節第三段最后一句“產品的圖案應當是固定的、可見的,而不應是時有時無的或者需要在特定的條件下才能看見的。”
四、第一部分第三章第7.4節的修改
將《專利審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第7.4節第一段第(11)項修改為:
“(11)游戲界面以及與人機交互無關或者與實現產品功能無關的產品顯示裝置所顯示的圖案,例如,電子屏幕壁紙、開關機畫面、網站網頁的圖文排版。”
五、第四部分第五章第6.1節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