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澳大利亞專利
澳大利亞是《巴黎公約》的成員國,專利申請人須在自優先權日起12個月內提出澳大利亞專利申請,并且根據《專利合作條約》(PCT) 中第一章或第二章規定:申請人進入國家階段的期限為自優先權日起31個月。
2、澳大利亞專利保護的類型
澳大利亞專利包括標準專利、革新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三種類型,廣義上講,這三種類型同中國的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類似。
(1) 澳大利亞標準專利:自申請日起20年。標準專利的保護力度最強和最有效。
(2) 澳大利亞革新專利:自申請日起8年。革新專利的可專利性門檻比標準專利低,適用于生命周期短,或者針對現有技術可能是顯而易見的發明。革新專利要求權利要求在5項以內,不需經過實質審查,一般申請后3個月內即可獲得授權。
(3) 澳大利亞外觀設計專利:自申請日起10年,注冊期滿5年時續展注冊一次。同樣不需經過實質審查,一般申請后數周即可獲得授權。
3、標準專利與革新專利的區別
與我國專利法中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的區別相類似,澳大利亞的標準專利和革新專利主要有以下區別:
(1) 保護期限長短不同:標準專利保護20年,革新專利保護8年;
(2) 審查程序不同:標準專利需要經過實質審查,革新專利并不要求進行實質審查;
(3) 專利性要求不同:革新專利適用低創造性標準(innovative step),標準專利適用高創造性標準(inventive step)。
但是,我國的實用新型專利僅適用于產品,不適用于方法;而澳大利亞專利法中的革新專利可適用于方法。
4、臨時專利申請
澳大利亞有臨時專利申請程序。這種臨時專利申請的有效期為一年,過后即失效,一年內可轉化為標準專利申請。臨時專利申請不經過實質審查,但是可以為一項發明提供優先權日,之后可以通過PCT途徑或巴黎公約途徑在其它國家申請專利。
5、標準專利審查程序
要獲得一件標準專利,需要遞交標準專利申請,之后請求實質審查。如果審查員發出審查意見書,申請人可以通過答辯或者是修改專利說明書的方式,在21個月內進行答復。不管什么原因,申請人如果無法在規定的時間內克服駁回,可以遞交一個分案申請,而原有申請仍可繼續進行。
一旦克服了駁回,該標準專利申請將進入授權階段,并有3個月的異議期供他人提出異議。
6、受專利保護的主題
在澳大利亞,專利保護的主題與其它國家相比相對廣泛,除了通常可以保護的領域外,人類疾病的治療方法、已知藥物的新用途、商業方法等,都可以受到保護。雖然澳大利亞對專利保護主題也有一定的限制,但是這些限制都是比較開放的。
7、新穎性和創造性要求
新穎性是指絕對新穎性,即在優先權日之前,所要保護的發明在全世界任何地方已公開發表,并且已公開使用,都屬于現有技術。
創造性是指在優先權日,針對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權利要求不具有顯而易見性。另外,澳大利亞對專利申請有12個月的寬限期:即申請人在遞交指定申請國為澳大利亞的非臨時申請的申請日(或PCT國際申請日)之前的12個月內如公開該發明,并不影響此澳大利亞申請的新穎性或創造性。